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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尺度,体现温度!武穴市开出今年环保 “首违不罚”第一单

“感谢包容,下一步我们将亡羊补牢,全面查明原因并举一反三,制订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好每一个细节,为‘正面清单’企业树立一个良好形象。”3月2日,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约谈时激动地说。这是2022年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开出“首违不罚”第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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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上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环境执法人员从湖北省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上发现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工业窑炉排放口二氧化硫监测数据日均值超过《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规定的最高限值的0.1倍以内。现场查验,发现该公司2022年2月20日开炉生产,2022年2月21日4:00出现脱硫池东侧石灰罐底部管道堵塞,导致用于脱硫的石灰水未进入脱硫池,发现后立即对管道进行疏通,添加石灰,在线监测数据恢复正常。


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是纳入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如果依照法律法规“一罚了之”,不仅企业自身将面临高额罚款,而且会因环境违法造成环境信用受损,从“正面清单”转向“负面清单”,对企业今后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鉴于企业在发现二氧化硫监测数据超标后,积极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没有“明知故犯”的主观意愿,且是首次违法,后果轻微,符合《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条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经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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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膏自入驻我市以来守法经营,无环境违法记录,生态环境部门也无事不扰,有呼必应。3月2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以整改约谈方式约见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负责人时指出,此次免罚不等于免责,企业要做好:一是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二是对造成监测数据超标人员严格依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加大员工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三是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全面整改,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近年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将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有机融合,不断推行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柔性执法,先后不予处罚6件,让企业在生态环境“有温度的执法”氛围中获得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有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该局将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首违不罚”的制度内涵、运行模式和监督机制,推动其成为生态环境行政柔性执法的一张名片。


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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