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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双卡” 武穴一团伙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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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穴市公安局梅川派出所民警前往武汉,安全将涉卡网上在逃人员周某押解回武穴。至此,一个以周某为首,长期盘踞在梅川辖区的买卖银行卡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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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梅川派出所根据上级下发断卡人员王某、宋某等人银行卡流水线索,成功研判出周某收购转卖银行卡给电诈分子转账的犯罪证据。所长伍筱锋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刑侦组民警固定证据,尽快将这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接到指令后,相关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先后将王某、宋某等十余名卖卡人员抓获归案,并及时进行处罚,但是该案主犯周某一直未到案。2022年 1月,周某被上网追逃。

2022年2月4日,涉诈网上在逃人员周某在汉口火车站落网。2月5日,民警将周某安全押解回武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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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到案后,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当民警将上万条转账流水一一摆在周某的面前时,面对铁证的周某不得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嫌疑人周某交代,自2019年以来,其为了卖卡获取暴利,发展下线王某和宋某在梅川辖区群众手中购买银行卡27套,为诈骗分子转账流水6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余万元。目前,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面对周某及其团伙成员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什么不能买卖“双卡”

请认准阅读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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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非法买卖“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因国家对电话卡、银行卡实行实名登记制,犯罪犯罪为逃避侦查,通过购买他人电话卡、银行卡,以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一些人为贪图小利而出卖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殊不知这种出卖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不知不觉之中充当了犯罪分子的替身和挡箭牌,后患无穷,后果严重,悔之晚矣。

2020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指出,凡是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揭发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链。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将依法加强行业监管,电信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按照“谁开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

根据《通告》,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等行为属于违法犯罪活动大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非法买卖“两卡”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并导致涉嫌违法犯罪;如果之前已经存在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并说明情况;同时积极向公安机关反诈骗中心举报涉“两卡”的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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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平安武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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