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黄冈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发布《黄冈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黄医保发〔2022〕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就我市2022年度医疗保障待遇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的问题
文件规定:凡在2022年2月28日24时前成功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享受2022年全年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
(温馨提醒: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2022年2月28日前缴纳,才不会影响个人医保待遇~到现在还没有缴费的居民朋友,请尽快前往银行网点或使用“楚税通”APP缴费。)
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缴费未到账的问题
文件规定:凡在2022年2月28日24时前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费但系统显示未到账的,以税务缴费凭证为依据,按照意见第一条执行落实待遇享受期。
关于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期的问题
文件规定: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出生之日90天内由监护人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缴费到账日期距出生之日90天(含90天)以内的享受缴费当年全年待遇,缴费到账日期距出生之日超出90天的享受待遇时间从缴费票据记载日期的次日起至缴费当年的12月31日止。
以下为《意见》原文:
来源:黄冈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