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心为人民的村支书到背离理想信念,从收一条烟一瓶酒的贪欲慢慢沦陷,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家人朋友的支持……”10月22日,在庄严的法庭上,武穴市石佛寺镇原四级主任科员、魏高邑村原党支部书记、原第一书记王水桃泣不成声、悔不当初。
10月22日上午,王水桃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武穴市纪委监委组织石佛寺镇班子成员、石佛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财经委员等共计8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水桃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授意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收购他人股份,情节严重。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参加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从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终陈述,全程认真旁听,了解了被告人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过程,聆听了其发自内心的忏悔,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接受了一场零距离、面对面的警示教育。
“昔日的明星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如今却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我们感到既痛心又惋惜,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法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戒心。”庭审结束后,石佛寺镇纪委书记江平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武穴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通过安排案发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部门的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用好身边“活教材”,推进“以案促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切实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吴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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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市纪委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