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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根据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的通知,4月23号到24号,市领导毛永超带队到万丈湖办事处、余川镇等地,就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执法检查工作进行调研。

毛永超指出:各镇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执法管理职责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等法律法规,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有效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记者:朱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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