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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拘留首个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2月11日,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朱某实施拘留。这是我市自禁鞭令生效后首个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的人员。



当日下午四时许,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城东新区,新武中旁的22号路工地上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警察大队联合市禁鞭执法专班迅速赶赴城东新区。将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朱某(男,36岁,朱奇伍垸人)控制,并依法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市城管警察大队进行调查处理。朱某对自己违反政府禁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朱某罚款、行政拘留三日处罚。接受处分后,朱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政府禁鞭禁令,不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武穴市城管会战

整编|武穴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5149445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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