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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月1日起,我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元月11日上午,我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书记郝胜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新桥对城区禁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刘斌、郑勇平、金晓耕、蔡军、高维鹏、吴愿明、徐平权等市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城市燃放爆竹会产生噪音、污染空气、引发火灾、酿成事故,既不文明,又不安全,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以及对城市的环保和安全都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应当革除的陈规陋习;我市城区全面禁鞭,既是城管会战、文明城和环保模范城创建的一项内容,也是城管会战、文明城和环保模范城创建的继续和延伸,更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人民期盼。全市上下尤其是武穴、刊江两个办事处党委要强化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动员、全面发动、全面宣传、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坚持社区连楼栋、小手牵大手、宣传全覆盖不漏户,真正让禁鞭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禁鞭。市委市政府对在城区全面禁鞭工作上态度坚决,从2018年2月1日起,在城区禁鞭区域内,一律实行“一刀切”,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决不能“说一套、做一套”,搞“两张皮”。全市党员干部要提升站位,勇于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带头禁鞭、支持禁鞭、执行禁鞭,展现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法禁鞭。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但烟花爆竹违法储存、违法运输、违法销售、违法燃放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执法部门要按照“管业务要管安全、管行业要管安全、管领域要管安全”和“管行业要管环保、管业务要管环保”以及“业务管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要管到哪里”要求,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做到严管重罚“零容忍”;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武穴和刊江两个办事处及各社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宣传、巡查和管控,齐心协力抓好禁鞭工作,共同营造和谐、安定、整洁、美丽的武穴。

会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斌宣读《武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和《武穴城区全面禁止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维鹏与相关镇处和部门签订了责任状。

让我们共同呵护武穴,共建和谐文明平安家园

一一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为提升武穴城市形象,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呼声,市政府常务会于2017 年12 月26 日讨论通过《武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广大市民期待已久的城区“禁鞭”就要开始了。

一、禁鞭实施时间

2018年2月1日。

二、禁鞭范围

西至凤凰路,南至长江干堤(含堤外江滩),东至百米港西坝,北至武穴大道西段、环湖大道东段。包括武穴办事处大部(不含朱奇伍社区) 和刊江办事处朱木桥社区、魏垸社区、龙里社区的一部分。

三、处罚规定

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处5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当事人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在武穴城区全面“禁鞭”是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德政工程,是保护武穴生态环境,提升武穴城市形象的必然选译和共同追求。“禁鞭”是为大家勤俭节约着想,也是为大家健康着想,更是为大家安全着想。

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和自觉遵守《武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或积极举报。举报电话为: 3666110或110。市民举报的线索一经查实,给予奖励人民币200元。

我们相信,在广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下,城区“禁鞭”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成功,武穴城区会更加整洁、更加安宁! 城市形象会更好!人民群众会更有安全感、幸福感!

祝广大市民朋友生活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武穴市城区“禁鞭”工作指挥部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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